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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公 告(5月22日、24日拍卖)
受人民法院委托,依法将下列标的面向社会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苍南县灵溪镇康乐路541号(现门牌为康乐路58号),建筑面积194.2㎡,(带租拍卖),起拍价140万元。(保证金14万元)
2、平阳县萧江镇永乐路119号,建筑面积387.01㎡(带租拍卖),起拍价115万元。(保证金12万元)
3、平阳县萧江镇安居小区C幢一单元101室及C幢底层车库12号,建筑面积98.99㎡,车库11.91㎡,起拍价28.8万元。(保证金3万元)
4、平阳县昆阳镇东门街4巷13号,建筑面积124.26㎡,起拍价43.8万元。(保证金5万元)
5、苍南县金乡镇城北大街79号(黄体武)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00060501,建筑面积251.46㎡,起拍价37.44万元(案号:(2011)苍龙执民306号,保证金4万元)
6、车牌号为豫NNR806福田牌普通货车一辆,初次登记时间:2012年3月,起拍价1.89万元。(案号(2012)苍执民1602号,保证金3000元)
7、苍南县灵溪镇灵堡路67号房屋一间,建筑面积246.93㎡,土地使用权面积45㎡,国有出让,起拍价153.9万元。(案号:(2012)苍执民1641号,保证金16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展示在标的所在地。
三、标的报名、拍卖时间、地点:1-4号标的2013年5月20至21日下午4时在平阳县敖江镇王里路88号报名,22日下午3时在平阳县人民法院二楼会议室拍卖。5-7号标的5月22-23日下午4时在苍南县龙港镇龙港大厦四楼D2室报名,24日上午10时在苍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庭拍卖。
四、咨询电话:64201147、64256671
五、监督电话:平阳工商63739025苍南工商64762608
平阳法院63889839苍南法院64719989
注意事项:
1、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2、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报名截至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3、如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4、拍卖标的如有差错以法院委托资料为准。拍卖标的物的面积以政府主管部门确权为准。5、以上标的设有保留价。6、办理过户手续所需一切税、费及拍卖佣金均由买受人承担。
有意竞买者,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证件,个人凭身份证和复印件及每个标的保证金(1-2号标的汇至平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温州银行昆阳支行,账号:802000120191111111;3-6号标的汇至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苍南支行,账号:820010075608091001;7号标的汇至苍南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苍南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账号:201000040285037)。保证金汇至法院账户的,先到法院财务室开具保证金票据,凭票据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拍卖成交后,保证金在成交款中冲减。不成交者,保证金无息在拍卖结束后下个工作日全数退回。
公司网址:http://www.huafengpm.com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
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5月6日